泰國自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將免簽停留縮短為 30 天
泰國以 30 天免簽停留取代原有的 60 天,適用於 60 個國家與地區;另有兩國適用 15 天,且陸路免簽入境每年最多兩次。以下說明新規定如何計算、延長及執行。
最後查核:2026 年 9 月
重點:自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所有歐盟國家等 60 個國家與地區的旅客,可免簽在泰國停留最多 30 天,但僅限觀光。可向移民局申請延長一次,最多再停留 30 天(截至 2026 年 9 月,費用為 1,900 泰銖)。從陸路邊境免簽入境,每個日曆年最多兩次。逾期停留每日罰款 500 泰銖,上限 20,000 泰銖;逾期超過 90 天還會被禁止再次入境。
- 停留期間
- 每次入境最多 30 天,僅限觀光
- 適用對象
- 60 個國家與地區;塞席爾及模里西斯為 15 天
- 延長
- 依移民官裁量,最多再延長 30 天;費用 1,900 泰銖
- 陸路入境
- 每個日曆年最多兩次免簽入境(馬來西亞、汶萊、印尼與新加坡國民除外)
- 入境時
- 30 天內的續程安排、住宿證明、受要求時出示 20,000 泰銖資金,以及泰國電子入境卡
- 逾期停留
- 每日 500 泰銖,上限 20,000 泰銖;逾期超過 90 天起適用再次入境禁令
- 法律依據
- 泰國內政部於 2026 年 8 月 31 日刊登《皇家公報》的公告;內政部第 1/2558 號命令(逾期停留入境禁令)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有哪些變更
泰國內閣於 2026 年 5 月 19 日批准修訂。內政部公告於 2026 年 8 月 31 日刊登《皇家公報》,並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原先適用於 93 個國家與地區的 60 天免簽制度已廢止,改依國籍適用以下一種制度:
- 30 天免簽觀光停留,適用於 60 個國家與地區。
- 15 天免簽觀光停留,適用於塞席爾及模里西斯。
- 落地簽證最多 15 天,適用於亞塞拜然、白俄羅斯及塞爾維亞。
- 雙邊協定給予部分國籍的 90、30 或 14 天停留規定,仍繼續適用。
《皇家公報》列出的 60 個可免簽停留 30 天的國家與地區為:澳洲、奧地利、巴林、比利時、不丹、汶萊、保加利亞、加拿大、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斐濟、芬蘭、法國、喬治亞、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尼、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日本、約旦、科威特、吉爾吉斯、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來西亞、馬爾地夫、馬爾他、荷蘭、紐西蘭、挪威、阿曼、菲律賓、波蘭、葡萄牙、卡達、羅馬尼亞、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台灣、土耳其、烏克蘭、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英國及美國。
若國籍不在以上任何名單中,也沒有適用的雙邊協定,現在須在出發前透過泰國電子簽證系統申請簽證。
30 天如何計算
停留期間從入境日期開始。護照上的入境章會標示最晚可停留的日期,移民機關以該日期執法,因此離開櫃檯前應先確認。規劃時,保守做法是把抵達日算作第一天;最後仍以入境章為準。
30 天入境。2026 年 10 月 1 日抵達,第 1 天是 10 月 1 日,第 30 天就是10 月 30 日。若核准最多 30 天的延長,最晚停留日可延至11 月 29 日。
每次入境重新計算。免簽停留按次核准,公布的規定沒有設定跨多次造訪的滾動式總天數。但每次陸路入境都會用掉每年兩次額度之一,且每次能否入境都由移民官決定。
同一日曆年內的多次停留,仍會加總用於稅務判定;那是另一種計算(見下文)。
延長免簽停留
可向泰國境內移民局申請延長最多 30 天。是否准許由移民官裁量,並非自動取得。截至 2026 年 9 月,申請延長臨時停留許可的費用為 1,900 泰銖。落地簽證持有人不得延長,除非因疾病無法旅行。
每年兩次陸路入境
使用 30 天或 15 天免簽的旅客,一般在每個日曆年內透過陸路邊境檢查站入境不得超過兩次。此上限不適用於馬來西亞、汶萊、印尼及新加坡國民;內政部長也可指定其他豁免國籍。
《公報》的上限針對陸路越境,但部分泰國大使館的說法更廣。泰國駐倫敦大使館告知旅客,免簽制度在一個日曆年內只能使用兩次,並建議更頻繁造訪的人申請簽證。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尚未說明 2026 年 9 月 15 日以前的陸路入境,是否計入 2026 年的次數上限。
逾期停留罰款與再次入境禁令
逾期停留每日罰款 500 泰銖,最高 20,000 泰銖,須於離境前繳納。逾期一週,罰款為 7 × 500 = 3,500 泰銖。逾期較久還會被禁止再次入境,期間從離境日開始計算:
離境時自行投案
- 最多 90 天
- 僅罰款
- 超過 90 天
- 禁止入境 1 年
- 超過 1 年
- 禁止入境 3 年
- 超過 3 年
- 禁止入境 5 年
- 超過 5 年
- 禁止入境 10 年
遭逮捕
- 最多 90 天
- 禁止入境 5 年
- 超過 90 天
- 禁止入境 5 年
- 超過 1 年
- 禁止入境 10 年
- 超過 3 年
- 禁止入境 10 年
- 超過 5 年
- 禁止入境 10 年
即使每次逾期時間很短,反覆逾期也可能使護照被註記違反泰國移民法。
若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前入境
泰國外交部表示,依舊免簽制度已在境內的人,可待到原許可期間結束。此後則適用新免簽制度、雙邊協定或簽證。若於 2026 年 9 月 1 日依 60 天免簽入境,便可停留至入境章所示的2026 年 10 月 30 日。下次入境則依目前適用於該國籍的制度辦理。舊制 60 天入境是否仍可依先前做法再延長 30 天,官方尚未釐清。
想停留更久:觀光簽證與 DTV
免簽
- 每次入境停留
- 30 天
- 延長
- 最多 30 天
- 效力
- 按次入境
觀光簽證(TR)
- 每次入境停留
- 從入境日起 60 天
- 延長
- 最多 30 天,合計上限 90 天
- 效力
- 核發後 3 個月內入境;單次入境
泰國目的地簽證(DTV)
- 每次入境停留
- 180 天
- 延長
- 每次入境可延長一次,最多 180 天
- 效力
- 5 年,多次入境
DTV 適用於遠距工作者、自由工作者、從事泰拳、泰式烹飪課程或醫療等泰國「軟實力」活動的人,以及其配偶與子女。須提供顯示至少 500,000 泰銖的銀行對帳單;費用依大使館而異(截至 2026 年 9 月,華盛頓為 400 美元,倫敦為 300 英鎊)。停留 180 天並延長後,DTV 持有人必須出境再重新入境,才能開始新的停留期間。
天數以外仍有其他問題
免簽入境僅限觀光。在泰國停留的時間也會計入稅務居民判定:一個日曆年內多次造訪合計達 180 天,就會成為泰國稅務居民;居民將就帶入泰國的境外所得納稅。詳見泰國 180 天稅務居民規定。其他地方如何處理逾期停留,詳見簽證或停留上限逾期。
AtlasDays 從抵達日起計算泰國 30 天停留
行程只需記錄一次。將「自訂簽證或入境上限」追蹤器設為泰國、每次入境上限 30 天,就會從抵達日起計算每次連續停留,私密顯示在 iPhone 上,並指出剩餘天數。若獲准延長,將上限提高至 60 天。
取得 AtlasDays常見問題
沒有簽證可以在泰國停留多久?
自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若國籍列於 30 天名單,每次入境最多可停留 30 天;名單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所有歐盟國家。塞席爾與模里西斯適用 15 天。30 天停留可向移民局申請延長一次,最多再延長 30 天。
現在還能免簽在泰國停留 60 天嗎?
不能。60 天免簽於 2026 年 9 月 15 日終止。此前依舊制入境者可停留至入境章所示日期。現在若要停留 60 天,須申請可延長至 90 天的觀光簽證,除非適用於該國籍的雙邊協定另有規定。
免簽從陸路入境泰國,一年可以幾次?
30 天或 15 天免簽制度下,每個日曆年兩次;馬來西亞、汶萊、印尼與新加坡國民除外。部分泰國大使館建議一整年免簽總共只使用兩次,並建議更頻繁造訪者申請簽證。
關於本文:AtlasDays 僅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稅務或移民建議。規定可能變更,結果也會因個人情況而異,因此不應只依賴 AtlasDays。請查看文中連結的官方資料來源,或諮詢合格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