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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税收居民的 183 天规则
哈萨克斯坦按结束于纳税年度内的任意连续 12 个月计算 183 天,入境和离境当天均计入。独立适用的重要利益中心判定另有具体条件。
最后核实:2026 年 10 月
在结束于纳税年度内的任意连续 12 个月中停留满 183 天,即符合哈萨克斯坦的一般停留天数标准。入境和离境当天均计入。不满 183 天时,如果符合哈萨克斯坦的重要利益中心判定,也可能成为居民;这项判定须同时满足身份、家庭和住房条件。
- 天数门槛
- 183 个日历日及以上
- 计算期间
- 结束于纳税年度内的任意连续 12 个月
- 旅行日
- 入境和离境当天均计入
- 其他判定途径
- 法定的重要利益中心判定
- 法律依据
- 2026 年《税法典》第 222 条
规定内容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税法典》第 222 条规定了个人居民的判定标准。一般停留天数标准采用滚动的 12 个月期间,并非只计算 1 月至 12 月。正好 183 天就已达到标准。
判定某个纳税年度的身份时,应检查所有结束于该年度内的 12 个月期间。这类期间可能包括上一年度的停留,而且各次停留无需连续。
怎么计算
- 列出在哈萨克斯坦的每次停留。
- 入境和离境日期均计入,同一个日期只算一次。
- 合计每个相关 12 个月期间内的天数。
- 将总天数与 183 天比较。
举例。某年年末有 100 个计入的停留日,次年年初又有 83 天,全部落在同一段结束于第二年的 12 个月期间内。合计 183 天就符合停留天数标准,即使两个日历年各自的小计都不达标。
可以用 183 天计算器计算自己的天数。打开后会预设为哈萨克斯坦滚动 12 个月的判定方式,并计入入境和离境当天。
天数之外
根据第 222(3) 条,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重要利益中心被视为在哈萨克斯坦:
- 具有哈萨克斯坦国籍,或持有符合规定的居留许可或身份。
- 如有配偶及/或近亲,其居住在哈萨克斯坦。
- 本人或相关家庭成员在哈萨克斯坦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持有住房,且该住房随时可供本人或这些家庭成员居住。
这是一项有明确条件的法律判定,并非仅看与哈萨克斯坦的个人或经济联系是否更紧密。《税法典》还为符合条件的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投资居民设有独立的 90 天途径,并对部分居住在境外的哈萨克斯坦公民规定了特别的居民判定规则。
AtlasDays 自动追踪哈萨克斯坦的 183 天规则
“哈萨克斯坦:税务居民”追踪器按滚动的 12 个月期间合计已记录的停留天数,入境和离境当天均计入。它适用的是一般的 183 天标准;重要利益中心判定和 AIFC 投资居民途径仍需单独核实。
获取 AtlasDays常见问题
哈萨克斯坦按日历年计算天数吗?
不是。它采用结束于相关纳税年度内的任意连续 12 个月,因此上一年度的天数也可能计入。
入境和离境当天都算吗?
是。第 222 条明确规定入境和离境当天均计入。
不满 183 天也可能成为居民吗?
可能。法定的重要利益中心判定可能适用,符合条件的 AIFC 投资居民和部分境外公民也有各自的规则。
关于本文:AtlasDays 提供的是一般信息,并非法律、税务或移民方面的建议。规定会变动,结果也取决于个人情况,因此不要只依赖 AtlasDays:请查阅链接的官方资料来源,或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