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布拉斯加州的 183 天法定稅務居民規定
在內布拉斯加州有住處,加上一個日曆年內在當地停留 183 天以上,就會成為法定稅務居民,即使日常生活在別處也一樣。以下說明這個天數究竟怎麼算。
最後查核:2026 年 8 月
重點:如果在內布拉斯加州保有永久居所,而且在日曆年內於州內停留 183 天以上,內布拉斯加州就會把你當成法定稅務居民。即使你的永久住所在其他州或其他國家,這項規定仍然適用。人在州內的任何一天,只要有部分時間在境內就算完整一天;而內布拉斯加州是在 183 天就成立,不是 184 天。
- 天數門檻
- 183 天以上
- 同時必須符合
- 保有永久居所
- 計算期間
- 日曆年
- 何時算一天
- 當天只要有任何時間人在州內
- 即使如此仍適用
- 住所設在別處
- 法源依據
- Neb. Rev. Stat. §77-2714.01
規定內容
內布拉斯加州有兩條各自獨立的居民認定途徑:一是住所(內布拉斯加州就是你真正的永久居住地),二是法定居民身分。183 天規定屬於法定居民的判定,必須同時符合兩項條件:
- 永久居所。在內布拉斯加州保有一處適合全年居住的住處,例如房屋、公寓或房間。不必是自己所有,也不必全時間住在裡面。
- 183 天以上。在日曆年內至少有 183 天人在內布拉斯加州。這一點和紐約州「超過 183 天」的界線不同,內布拉斯加州只要達到 183 天就當成居民。
兩項都符合,就是法定稅務居民,內布拉斯加州會就你的全球所得課稅,即使你的住所設在其他州或其他國家也一樣。
怎麼計算
- 先確認自己該年度在內布拉斯加州保有永久居所。
- 把當天有任何時間人在內布拉斯加州的日子全部算進去。
- 將整個日曆年的天數加總。這些日子不必連續,而且人在州內就算數,即使當天不在自己的內布拉斯加州住處也一樣。
- 只要合計達到 183 天以上,且符合永久居所這項條件,該年度就是法定稅務居民。
範例。你的住所在德克薩斯州,但因為工作而全年在奧馬哈保有一間公寓。這一年內,你實際人在內布拉斯加州的日子有 185 天,其中不少只待了半天。
因為當天有部分時間在境內就算,這 185 天全部計入。有永久居所,加上 183 天以上,你就是內布拉斯加州的法定稅務居民,全球所得都要課稅,即使住所設在德克薩斯州也一樣。
天數之外
183 天判定只是法定居民這一條途徑。內布拉斯加州也可以依住所把你當成居民課稅,這取決於你真正的家和生活重心在哪裡,而不是天數。住所設在州內的人,如果只是因為暫時性或過渡性的原因離開,不論天數多少,仍然是內布拉斯加州的居民。如果一年當中只有部分期間符合居民身分,內布拉斯加州會把你當成部分年度居民,而不是全年度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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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AtlasDays常見問題
在內布拉斯加州可以待幾天而不會成為法定稅務居民?
一個日曆年內最多 182 天。達到 183 天以上,再加上保有永久居所,就會成為法定稅務居民。內布拉斯加州是在 183 天就成立,不是 184 天。
內布拉斯加州的「一天」怎麼算?
當天只要有部分時間人在內布拉斯加州,就算完整一天。人在州內就算數,即使當天沒有住在自己的內布拉斯加州永久居所也一樣。
一定要在內布拉斯加州有住處,才會被這條規定抓到嗎?
就法定居民判定而言,是的。沒有永久居所,光憑天數不會構成法定居民身分,不過另外的住所規定仍可能讓你成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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