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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多黎各真實居民身分:183 天停留條件
美國公民及居民外國人在波多黎各停留 183 天,可符合其中一項停留條件。真實居民身分還須通過稅務所在地及更緊密關係判定。
最後查核:2026 年 10 月
對美國公民或居民外國人而言,在課稅年度內於波多黎各停留至少 183 天,就符合真實居民身分停留測試的其中一條途徑。此外,還須通過稅務所在地及更緊密關係判定。183 天是要達成的目標,不是應避免超過的上限。
- 目標
- 183 天以上
- 計算期間
- 課稅年度,通常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何時算一天
- 當天有任何時間實際在當地
- 其他必要條件
- 稅務所在地及更緊密關係判定
- 法源依據
- 《美國國內稅收法典》 (IRC) 第 937 條;財政部規則第 1.937-1 條
三項判定
- 停留條件
- 符合美國國稅局 (IRS) 規定的其中一項停留途徑。最直接的方式,是在課稅年度內於波多黎各停留 183 天。
- 稅務所在地
- 一般而言,該年度的稅務所在地 (tax home) 不得在波多黎各以外。稅務所在地通常取決於主要營業或工作地點。
- 更緊密關係
- 與美國或其他國家的關係,不得比與波多黎各的關係更緊密。住所、家人及其他持續性聯繫都會影響判定。
怎麼計算
當天只要有任何時間實際在波多黎各,就計為一天。即使一次停留只有幾個小時,抵達日和離開日也都可以計入。多數個人納稅人的課稅年度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範例。年內某段期間記錄了 90 天停留,另一段期間記錄了 93 天,彼此沒有重疊。合計 183 天,就符合這項停留途徑。但這並不能決定稅務所在地或更緊密關係在哪裡。
可用 183 天計算機追蹤停留目標。開啟時會設定為波多黎各、日曆年及「達成目標」。稅務所在地、更緊密關係及特殊可計入天數,仍須分開確認。
其他停留途徑
IRS 第 570 號刊物為美國公民及居民外國人列出五種替代途徑。除了 183 天,也可透過下列方式符合停留測試:
- 本課稅年度及之前兩個課稅年度合計至少 549 天,且每年至少 60 天。
- 該課稅年度在美國停留不超過 90 天。
- 美國勞務所得不超過 3,000 美元,且在波多黎各的天數多於在美國的天數。
- 依 IRS 的定義,該年度與美國沒有重大聯繫。
美國非居民外國人適用不同的停留測試。上述五種途徑並不是所有國籍或移民身分都適用的通則。
天數之外
IRS 允許將部分在其他地方度過的日子計入,包括符合條件的就醫、因災害離境,以及符合條件時最多 30 天、在波多黎各與美國以外的旅行。搬遷當年也有特別規定。
真實居民身分 (bona fide residence) 是美國聯邦稅法的概念。符合這項身分,不代表自動符合波多黎各第 60 號法案的優惠資格。真實居民身分變更時,可能須申報 8898 表格;一般而言,全球總所得超過 75,000 美元,且符合特定居民身分變更條件時,就適用申報規定。
AtlasDays 自動追蹤波多黎各停留目標
「波多黎各真實居民身分」預設採用「達成目標」,依已記錄的天數,計算日曆年內距離 183 天目標的進度,抵達日和離開日都計入。它不會評估稅務所在地、更緊密關係、其他停留途徑,或視同在當地停留的例外。
取得 AtlasDays常見問題
只要 183 天,就能成為真實居民嗎?
不能。對美國公民或居民外國人而言,這只是符合其中一項停留途徑,還須通過稅務所在地及更緊密關係判定。
在波多黎各停留不足一天也算嗎?
算。一般而言,只要當天有任何時間實際在波多黎各,就計為當地停留一天。
每位新居民都須申報 8898 表格嗎?
不是。是否須申報取決於 IRS 的條件,包括全球總所得超過 75,000 美元,以及符合規定的真實居民身分變更。
關於本文:AtlasDays 僅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稅務或移民建議。規定可能變更,結果也會因個人情況而異,因此不應只依賴 AtlasDays。請查看文中連結的官方資料來源,或諮詢合格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