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 183 天稅務居民規定
一個日曆年內在加拿大逗留 183 天以上,整年都會被視為稅務居民。另有一項居住聯繫的判定,天數少得多也可能讓你成為居民。
最後查核:2026 年 8 月
重點:在境內的天數若在單一日曆年內合計 183 天以上,就會成為加拿大的視為稅務居民。這些天不必連續,一天當中只要有一部分人在境內就算整天,而且每年 1 月 1 日重新計算。此外,住宅、配偶或受扶養人等重要的居住聯繫,也可能讓你在天數更少時就成為事實上的居民。不論哪一種,加拿大都會就全球所得課稅。
- 天數門檻
- 183 天以上
- 計算期間
- 日曆年
- 計入的天數
- 所有人在境內的日子;一天中的任何一部分都算整天
- 兩條途徑
- 視為稅務居民(看天數)或事實上的居民(看聯繫)
- 為什麼重要
- 就全球所得課稅
- 課稅年度
-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法源依據
- 所得稅法第 250(1)(a) 條
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的兩條途徑
加拿大有兩條各自獨立的居民途徑,很容易被混為一談。183 天規則只是其中一條:
- 視為稅務居民(逗留者規則)。如果沒有與加拿大建立重要的居住聯繫,但在一個日曆年內於境內逗留 183 天以上,依所得稅法第 250(1)(a) 條,整年都被視為居民。這條純粹看天數。
- 事實上的居民(聯繫判定)。如果已經與加拿大建立重要的居住聯繫,例如隨時可住的住宅、配偶或同居伴侶,或是在加拿大的受扶養人,那麼不論待的天數多少,都可能是居民。這裡的關鍵不在天數。
183 天規則是一張安全網,用來接住那些原本會從聯繫判定漏掉、長期停留的訪客。如果在加拿大保有實質的聯繫,別以為待不到 183 天就一定是非稅務居民。
183 天規則
就視為稅務居民這條途徑而言,只要某個日曆年內在境內的天數合計 183 天以上,加拿大就把你當成該年度的居民。實際情形大多由以下三點決定:
- 計算期間是日曆年。天數從 1 月 1 日累計到 12 月 31 日,每一年重新計算。沒有滾動式期間。
- 天數是累計的。這些天不必連續。同一年內的多趟行程,會一起加總計入這 183 天。
- 一天當中的任何一部分都算。就這項計算而言,加拿大稅務局把在境內的任何一部分時間都算成一整天,因此不完整的入境日和出境日一樣都算。
怎麼計算
- 列出落在該日曆年內的每一趟加拿大行程。
- 把人在加拿大的每一天都算進去,一天中的任何一部分都算成一整天。
- 把整個日曆年的天數加總,分開的多趟行程也要算進來。
- 該年度合計若達到 183 天以上,而且沒有重要的居住聯繫,那一年你就是視為稅務居民。
範例。1 月到 5 月在加拿大 120 天,同一年 9 月到 11 月再加 70 天。
單看任一趟都不到 183 天,但同一個日曆年合計 190 天,因此那整年都是加拿大的視為稅務居民。
居民身分為什麼重要
跨過 183 天不只是換一個身分標籤。加拿大的視為稅務居民整年都要就全球所得納稅,不是只就加拿大來源所得納稅。非稅務居民一般只就特定的加拿大來源所得課稅。若另一個國家同時主張你是它的居民,租稅協定會依永久住所、重要利益中心等順序判定規則來決定居民身分。視為稅務居民的申報方式也和一般居民不同,因此這項區別同時影響課稅範圍和申報方式。
AtlasDays 會自動追蹤加拿大的 183 天規則
行程只要記錄一次,AtlasDays 就會用「加拿大稅務居民」預設項目替你把每個日曆年在加拿大的天數加總,全部在 iPhone 上私密處理,並在達到 183 天之前先提醒你。
取得 AtlasDays常見問題
在加拿大可以待幾天而不會成為稅務居民?
一個日曆年內不到 183 天,就在逗留者門檻以下。達到 183 天以上,整年都是視為稅務居民。天數不必連續,一天當中的任何一部分都算。居住聯繫則可能讓你在天數更少時就成為居民。
視為稅務居民和事實上的居民有什麼差別?
視為稅務居民是指沒有重要的居住聯繫,但在一個日曆年內逗留 183 天以上。事實上的居民則是在加拿大已建立住宅、配偶或受扶養人等聯繫,即使天數少得多也可能是居民。兩者都要就全球所得納稅。
183 天規則是以日曆年計算嗎?
是。天數從 1 月 1 日累計到 12 月 31 日,不必連續,每一年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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