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内容
欧盟长期居留身份:申请前五年的离境上限
要获得欧盟长期居留身份,在同一个成员国的五年居住必须是连续的。离境在两项以月计的上限内是允许的,而离开该成员国的每一天都算在内,待在其他欧盟国家的日子也不例外。
最后核实:2026 年 10 月
要点:申请前必须紧接着在同一个成员国合法、连续居住五年。只要每次离境都少于连续六个月,而且所有离境合计不超过十个月,就不会中断这种连续性。各国法律可以基于特定或例外的理由接受更长的离境。指令以月为单位,从未说明相当于多少天。
- 适用身份
- 获得欧盟长期居留身份
- 适用范围
- 25 个欧盟成员国,即丹麦和爱尔兰以外的所有成员国
- 资格期间
- 申请前紧接的五年,在同一个成员国合法、连续居住
- 单次离境
- 少于连续六个月
- 全部离境
- 五年内合计不超过十个月
- 离开的范围
- 申请所在的成员国,因此在其他欧盟国家的时间也算离境
- 法律依据
- 理事会第 2003/109/EC 号指令第 4 条
规定内容
理事会第 2003/109/EC 号指令第 4 条第 1 款规定,非欧盟国民在申请前紧接的五年内在成员国境内合法、连续居住的,该成员国应授予其长期居民身份,也就是本文所说的欧盟长期居留身份。第 4 条第 3 款接着说明,哪些离开该成员国的时间不会中断这五年:每次少于连续六个月的离境,只要在这五年内合计不超过十个月。
- 两项上限同时适用。每次离境各有六个月的上限,所有离境则共用十个月的合计上限。单次离境达到六个月或以上就不在涵盖范围内,即使记录上没有其他任何离境也一样。
- 上限内的离境计入五年。指令在计算期间时把这些离境算进去,所以额度内的行程事后不必补回。
- 各国法律可以允许更多。基于特定或例外且属临时性质的理由,成员国可以接受更长的离境而不中断连续性。这段时间随后不计入五年;但如果属于工作派驻,成员国可以选择将其计入。
- 有些居住不计入。纯粹基于临时理由的居住,例如以互惠生(au pair)或季节工身份居住,或具有外交身份的期间,都不计入五年。为学习或职业培训而居住的时间,最多只计入一半。
条文的用词很严格:指令涵盖的是少于连续六个月的离境,所以正好六个月的离境就不在范围内。西班牙的国内法规写的是最多六个月,并允许因工作离境合计达到十八个月。西班牙的版本详见西班牙长期居留:申请前五年的离境上限。
适用范围
这项指令约束 27 个成员国中的 25 个。丹麦和爱尔兰不受其约束(序言第 25 点和第 26 点),英国在仍是成员国时也不受约束。这项身份由居住所在的成员国授予,五年也在那里计算。
适用这项指令的成员国(25 个)
奥地利
比利时
保加利亚
克罗地亚
塞浦路斯
捷克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意大利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耳他
荷兰
波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瑞典
随这项身份签发的居留许可,会按第 8 条第 3 款规定的用语,将许可类型注明为“long-term resident – EC”(欧洲共同体长期居民)。自 2011 年修订以来,这份许可本身称为“长期居民欧盟居留许可”。德国、法国和其他几个成员国也签发本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这些许可有自己的条件和离境规定。本指南只涵盖欧盟身份。
这是获得身份的规定。获得身份之后,能否保留由另一项规定决定:第 9 条规定,连续十二个月离开欧盟,而不是离开该成员国,身份即告终止。
什么算离境
指令衡量的是离开相关成员国领土的时间。在另一个欧盟国家待一个月,和去另一个大洲旅行一样,都是离开申请所在国家的时间,即使两国都在欧盟内。
条文也没有说明出境当天和返回当天是否算作离境天数。本指南将这两天视为在该国的日子。把它们算作离境是更稳妥的理解,每趟行程会多出两天。
六个月和十个月是多少天?
指令没有说明。两项上限都以月表示,没有说明一个月是否指日历月,也没有说明几天的行程如何加总成月。各成员国通过本国法律实施这项指令,因此实际做法可能不同。
- 连续六个月
- 视涵盖哪些月份而定,为 181 至 184 天;按每月 30 天计为 180 天
- 连续十个月
- 视涵盖哪些月份而定,为 303 至 306 天
- 分开的行程加总
- 需要为一个月设定固定长度。按 30 天计,十个月是 300 天;按日历月平均约 30.4 天计,约为 304 天
按每月 30 天计算得出的数字最低。单次离境为 179 天或更短,无论按哪种理解都少于六个月;总数保持在 300 天以内,无论按哪种理解都在十个月以内。超过这些数字之后,各种理解就开始出现分歧。
怎么计算
- 从在该成员国开始合法居留的日期起算。五年从那天开始计算;五年期满后,则改为从申请日往前推五年起算。
- 列出每一趟离开该成员国的行程,包括去其他欧盟国家的行程,并附上确切的出境和返回日期。
- 逐一检查每趟行程本身:必须少于连续六个月。
- 加总五年内的离境天数,并将总数与十个月比较。各国法律可能另行处理的离境,例如工作派驻,要能区分出来。
示例。你在葡萄牙的居留从 2024 年 9 月 15 日开始,因此第一个五年在 2029 年 9 月 14 日结束。你去法国和家人过圣诞节,2024 年 12 月 20 日出境,2025 年 1 月 6 日返回。2026 年你在 7 月 1 日出境去国外过暑假,9 月 15 日返回。2028 年你在 2 月 10 日出境,去南美洲长途旅行,6 月 30 日返回。
将旅行日算作在葡萄牙的日子,三次离境分别为 16、75 和 140 天,合计 231 天。按每月 30 天计为 7.7 个月,无论按哪种理解都不到十个月,距离 300 天的总数还有 69 天。圣诞节那趟虽然去的是欧盟国家法国,仍全部计入。
如果 2028 年那趟行程持续到 8 月 20 日,仅这一次就离境 191 天,无论按哪种理解都达到六个月或以上。即使总数 282 天仍不到十个月,这次离境也已超出允许范围。
天数之外
守住离境上限,可以保持五年的连续性,但仅凭这一点并不能决定申请结果:整段期间的居留也必须合法,指令要求稳定且固定的经济来源和医疗保险,成员国还可以增加融入条件。主管机关根据你提供的文件作出决定,所以请保留旅行日期的证明。
这项规定可能会改变。欧盟委员会在 2022 年提出了这项指令的全面修订提案(recast),但它还不是法律:欧洲议会尚未通过一读立场。在新文本通过并开始适用之前,适用的仍是 2003 年的指令。
入籍和税务居民身份是各有规则的不同程序,同样的行程在不同制度下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
常见问题
去其他欧盟国家旅行算离境吗?
算。指令衡量的是离开申请所在成员国领土的时间,所以在其他任何国家的时间都算,包括欧盟内的国家。
十个月的离境是多少天?
指令没有说明。连续十个日历月是 303 至 306 天。如果按每月 30 天把分开的行程加总,十个月是 300 天,这是所有理解中最低的数字。
这和失去身份的 12 个月规定一样吗?
不一样。六个月和十个月的上限适用于申请前的五年,计算的是离开该成员国的时间。12 个月规定适用于获得身份之后,计算的是离开欧盟的时间。
关于本文:AtlasDays 提供的是一般信息,并非法律、税务或移民方面的建议。规定会变动,结果也取决于个人情况,因此不要只依赖 AtlasDays:请查阅链接的官方资料来源,或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士。